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4407.1090 |
杉木地板 |
该杉木地板的长度为2.44~4.88米,宽度为0.14米,厚度为0.025~0.026米,两边刨圆,圆角度数为R6~10毫米之间,该地板由毛板加工而成,经过烘房烘烤5~7天(装柜后还要熏蒸处理),通过机械加工四面刨光、两边机械刨圆、雷达锯标准齐头、端头封腊等几道工序而成。该地板根据户型结构进行裁接后直接用作楼梯板、户外阳台及开放型客厅的地板。 |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该商品符合《税则注释》对品目44.07的描述,应归入税则号列4407.1090。 |
Z2006-1263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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