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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5.01  商品名称:机械执行器
    发布时间:2011-09-28 14:12:20  浏览:1939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01

    机械执行器

        该商品由电动机和机械传动装置构成,行业内俗称电动推杆。其工作原理是电机带动齿轮,齿轮通过离合器驱动滚珠丝母旋转,使丝杠进行伸缩运动,从而带动相应的传动部件运动。该机械执行器最主要的功能是替代气动和液压系统,可产生举升和降低、推拉、旋转、定位、移位、节流控制等运动,被广泛应用于非公路机动车以及建筑、农场、铁路、娱乐等行业。

        “机械执行器”是电机带动齿轮,齿轮通过离合器驱动滚珠丝母旋转,使丝杠进行伸缩运动,从而带动相应的传动部件运动,将电能转换成机械能。在功能上等同于气压、液压动力装置,可通用于各种行业。
        该商品是一个电动力装置,根据《税则注释》对电动机的描述,电动机可装有齿轮、齿轮箱、杠杆等部件,且该商品没有连接外部功能部件,故符合《税则注释》对电动机的定义,并且符合《税则》税目85.01的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应将其按相关参数归入税目85.01项下。

    Z2006-1375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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