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1999-2006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税则号列:8537.1090  商品名称:同步控制操纵装置
    发布时间:2011-09-28 15:12:42  浏览:168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37.1090

    同步控制操纵装置

        该同步控制操纵装置,为Locotrol集成机车控制系统。该系统由扩展集成处理模块、继电接口模块、扩展列车线接口模块、列车线继电器模块、电源盒、机车控制显示模块、制动阀、电控控制单元等电气控制设备及连接电缆组成。其主要功能是实现机车制动或牵引的同步控制,机车间通过进行主控和从控的设置,由主控机车发出指令通过机车无线设备传输,从控机车解读信号,完成同步动作。

        Locotrol系统是一个独立的集成分布式动力控制系统,该系统可以对分布在一列组合列车中的三个从控机车组进行完全同步的控制。由于控制功能在《税则》税目85.37中有具体列名,上述系统符合第十六类类注四“功能机组”的描述,因此,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和六,该集成机车控制系统可一并归入税则号列8537.1090。

    Z2006-1426

    2007年12月5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