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9001.9000 |
菲涅尔板、屏幕前板 |
菲涅尔板、屏幕前板,均为特定尺寸的长方形有机玻璃制品。屏幕前板正面表面印刷无数细密黑条,起增加对比度的作用,没有经过光学处理;菲涅尔板两面有加工过的沟槽,并经过光学处理,是菲涅尔透镜,起光线聚合校正作用。上述商品进口后,用双面胶粘合后,安装在最外层起保护作用的有机玻璃板后,于背投彩电上起显示作用。 |
根据《税则注释》品目90.01包括“未作固定装配的非玻璃制光学元件,不论是否经过光学加工”的描述,菲涅尔板和屏幕前板应按具体列名归入税则号列9001.9000。 |
Z2006-1519 |
2007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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