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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相关子目  商品名称:MP3随身听
    发布时间:2011-09-28 18:12:03  浏览:173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相关子目

    MP3随身听

        MP3播放器主要有三类:
        1.仅具备播放功能的MP3随身听;
        2.具备播放和声音录制功能的MP3随身听;
        3.具备播放、声音录制以及无线电广播接收功能的MP3随身听。

        仅具备播放功能的MP3随身听,符合《税则》税目85.19“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的商品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519.8139。
        具备播放和声音录制功能的MP3随身听,符合《税则》税目85.19“声音录制或重放设备”的商品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519.8131。
        具备播放、声音录制以及无线电广播接收功能的MP3随身听符合《税则》税目85.27“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不论是否与声音的录制、重放装置组合在同一机壳内”的商品描述,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8527.1300。

    Z2006-1591

    2007年12月5日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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