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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49.11  商品名称:神州行储值卡(未印密码)
    发布时间:2011-09-28 18:38:48  浏览:177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49.11

    神州行储值卡(未印密码)

        企业称该卡为“印刷塑胶片”(Printing plastic slice),规格为86毫米×54毫米×1毫米,材料为PVC,模制成型;两面印有“神州行”、“中国移动通信”以及神州行储值卡使用注意事项等文字和图案。该卡进口之后,印上用户密码等号码,由通信公司电脑开通,用户方可使用。

        会议认为,第四十九章的商品可以是印有文字等信息的非纸介质。该卡虽然没有印刷密码,但根据背面印制的使用说明已能确认其用途和使用方法。所以,根据第三十九章和第四十九章的《税则注释》总注释的有关规定,可以认为其所印文字和图画是该卡的主要用途。会议决定将该商品归入《税则》税目49.11。

    J2006-0030

    200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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