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8517.7030 |
液晶显示模块 |
该液晶显示模块均为TRULY牌: |
该液晶显示模块除液晶板以外,还包括背光源、柔性线路板、驱动IC等,用于手机。该商品的构成已经超出了品目90.13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作为手机零件归入税则号列8517.7030。 |
Z2007-0074 |
2007年12月5日 |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