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海关协调制度商品归类技术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商品归类决定
    税则号列:09.10  商品名称:牛至叶香料
    发布时间:2011-09-22 11:18:30  浏览:2107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9.10

    牛至叶香料

    属牛至唇形科多种多年生草本植物(尤其是牛至属的普通牛至origanum vulgare),其干燥的叶和开花的顶枝用于调味。在北欧和中欧广泛用于多种食品调味,长久以来,是地中海地区菜肴的基本成分。各种牛至均含有香精油,主要成分是麝香草酚或香芹酚。

    会议决定,牛至叶用于添加到食品中增加食品口感和香味的,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应归入《税则》税目09.10。

    J2008-0001

    2008年5月20日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31废止

     

  • 标签:
  • 归类决定
  • 上一篇: 没有更多了...
  • 下一篇: 税则号列:09.10  商品名称:欧当归香料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