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2106.9090 |
果味饮料水 |
果味饮料水主要成分:水、果葡糖浆12%、低聚异麦芽糖浆6.2%、胶原蛋白5.2%、柠檬酸0.86%、香料0.22%、甜菊糖。是以护肤养颜为主要目的的保健食品。品牌为PFI,包装规格为每盒10瓶,每瓶50毫升。适宜16岁以上人士,每日1瓶,晚餐后饮用。 |
从该商品的成分、适宜人群及饮用方法等来看,该产品不属于《税则》税目22.02的商品范围。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商品果味饮料水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 |
Z2008-0008 |
2008年10月28日 |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