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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824.9099  商品名称:植物营养液
    发布时间:2011-09-22 09:55:33  浏览:204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99

    植物营养液

    植物营养液为深绿色液体,来自植物提取物,主要成分为:氨基酸20%、腐植酸5%、柠檬酸5%、磷酸1%、有效钾2%、氮1%、硫磺0.1%、镁铜铁硼锰钼锌钙合计为12%,余下部分全部为水占53%。稀释后喷洒于植物叶面(稀释比例为50毫升兑18公斤水),促进植物叶面细胞活力化,非零售包装。

    该商品属于微量营养素制品,《税则注释》第三十一章总注释规定该章不包括微量营养素制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植物营养液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Z2008-0020

    2008年10月28日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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