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824.9099 |
植物营养液 |
植物营养液为深绿色液体,来自植物提取物,主要成分为:氨基酸20%、腐植酸5%、柠檬酸5%、磷酸1%、有效钾2%、氮1%、硫磺0.1%、镁铜铁硼锰钼锌钙合计为12%,余下部分全部为水占53%。稀释后喷洒于植物叶面(稀释比例为50毫升兑18公斤水),促进植物叶面细胞活力化,非零售包装。 |
该商品属于微量营养素制品,《税则注释》第三十一章总注释规定该章不包括微量营养素制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植物营养液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
Z2008-0020 |
2008年10月28日 |
该决定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46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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