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税则号列:8418.9910  商品名称:冷风机
    发布时间:2011-09-29 15:12:34  浏览:215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18.9910

    冷风机

    型号:VNS65507、VNS65457、VNS64457;装有风机、冷却排管(盘管),排管与铝制翅片呈垂直式嵌合。工作过程:空气在风机作用下流经排管,管内制冷剂蒸发而带走热量,完成热交换过程而使空气冷却。进口蒸发器(俗称冷风机)最低温度限制可达0℃以下,一般控制在3~8℃。用于水果库房内空气降热以保鲜水果。

    该冷风机由风机、冷却排管、翅片等组成,和其他部件(包括压缩机冷凝器、膨胀阀等)连接共同构成制冷机组(最低温度可达0度以下),为制冷机组的零部件。该商品用于制冷机组中的制冷剂与外界空气进行热交换,达到空气制冷目的,虽然装有风机,但其整体用于加快热交换速度和效率,不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4.14描述“用以压缩空气或其他气体,或者造成真空的机器及设备;也包括空气或其他气体循环用的机器。”的描述,不能归入税目84.14项下;该商品无法独立执行其制冷功能,而需要和制冷机组其他部件组合后,才能完成制冷功能,是制冷机组不可缺少的部分。不符合《税则注释》品目84.79有关独立功能:“1.可独立于其他机器设备之外执行其功能的机械装置(不论是否配有发动机或其他动力装置)。2.必须安装在另一台机器活器具上,或安装在一套较复杂的设备中才能执行其功能的机械装置,但其功能必须是:(1)不用于所装机器设备的功能;以及(2)在上述机器设备操作中并不起必不可少的和不可分割的作用。”的描述,不能归入税目84.79项下。 该冷风机为制冷机组专用零部件,根据第十六类类注二有关零件归类的规定,应归入税目84.18,并根据税则子目列名,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18.9910。

    Z2008-157

    2008年11月24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