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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430.4119  商品名称:自走式车载钻机
    发布时间:2011-09-29 15:22:06  浏览:196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430.4119

    自走式车载钻机

    该SS-185K钻机,用于瓦斯抽放和利用。是一种用于石油、天然气和煤层气勘探与抢险救援的自行式钻机,发动机采用卡特彼勒工业发动机(型号为C-15),发动机功率515马力。该动力装置主要为钻机提供动力。其钻探深度可达3000米以上,靠全液压顶驱动力头给进破碎岩石。给进能力13.6吨,钻机提升能力为84吨,井架长度17.8米,动力头有效行程14.3米,动力头最大回转扭矩1613千克•米,最大回转速度140转/分钟,动力头具有自锁回转功能,可以满足水平分支井的施工,其核心是利用井下造斜马达按一定造斜角度沿预先设计的轨迹可进行水平钻进,并采用无限随钻测量仪器进行跟踪校正,以保证在储层最大钻孔接露面积。同时,该钻机在煤矿发生瓦斯灾害时可迅速用于煤矿灾害抢险救灾(打井救人),故该型号的钻机配备了可移动的工程载车底盘和改装驾驶舱,共用钻机工业发动机(型号为C-15),利用分动装置给载车提供行驶动力。

    该自走式车载钻机行进动力和工作动力由同一台工业发动机提供,动力控制系统设在驾驶室内进行操作,符合《税则》和《税则注释》品目84.30及其子目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归入税则号列8430.4119。

    Z2008-172

    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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