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08年商品归类决定(Ⅱ)
    税则号列:8518.1000  商品名称:手机耳机半成品(音频控制器)
    发布时间:2011-09-29 15:35:15  浏览:2187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18.1000

    手机耳机半成品(音频控制器)

    该商品的中文名称为“音频控制器”,型号为AD-43,企业申报品名为“手机耳机半成品”,用于NOKIA N95款手机。其主要组成部件:耳机线、插头、开关部件、麦克风等,其中开关部件包括接听/挂断电话按钮;音乐播放/暂停按钮;音乐快进按钮;音乐快退按钮;声音控制按钮等。其主要工作原理:麦克风将接收到的声音通过振音膜产生震动,根据电磁感应原理,进行声电转换,转换成音频信息,通过连接线等传送此信息。而开关按钮用于控制手机中存储的音乐等。此货再配上有扬声器组成的耳塞传输声音,即成完成品。

    该商品兼具有麦克风和手机有线遥控的功能,其中以麦克风为其主要功能,根据第十六类类注三的归类原则,符合《税则》税目85.18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传声器归入税则号列8518.1000。

    Z2008-192

    2008年11月24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