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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801.9000  商品名称:复合改性球形石墨
    发布时间:2011-09-21 14:20:49  浏览:2473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01.9000

    复合改性球形石墨

    “复合改性球形石墨”外观为黑色粉末,生产工艺:以天然鳞片石墨为原料,经粉碎、球化、增密处理,使密度增加20%以上;再进行纯化、洗涤、烘干使纯度达到99.97%以上;然后将其和20%特种沥青粉进行充分混合,在氮气保护状态下1100℃高温焙烧而得。该商品主要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

    “复合改性球形石墨”已超出《税则》第二十五章章注一规定的加工范围,属于以石墨为基本成分的半制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归入税则号列3801.9000。

    Z2009-010

    2009年1月20日

    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3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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