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则号列 |
商品名称 |
商品描述 |
归类决定 |
决定文件 |
生效日 |
备注 |
3824.9099 |
L-缬氨酸 |
“L-缬氨酸”为高纯度L-缬氨酸的粗品原料含量约60%,去除水分后的干物质中缬氨酸含量约为90%,其他氨基酸及蛋白质等其他杂质约占10%,产品呈浅黄色、粉状及块状固体,有刺激性气味。生产工艺为:微生物、葡萄糖和淀粉等经一级种培养,二级种培养、发酵、过滤、离交、脱色、过滤、超滤、结晶、离心、干燥等加工而成。进口后,用于提纯含量大于99% 的L-缬氨酸。 |
从加工工艺及进口后的用途分析,该商品所含杂质并不符合第二十九章所称“杂质”的要求,应属于未列名的化学工业产品,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3824.9099。 |
Z2009-150 |
2009年8月3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