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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6806.1000  商品名称:隔热材料
    发布时间:2011-09-21 09:14:47  浏览:2363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6806.1000

    隔热材料

    “隔热材料(无石棉)”,由石英砂(二氧化硅≥96%)加生石灰(氧化钙≥72%),按约为1:1.1的比例混合,在水流加气流作用下生成微观的纤维状物质,再加不超过5%的矿物纤维,经压制成板状。规格型号分别有: 1000毫米×500毫米×25毫米 、1000毫米×500毫米×50毫米、 1000毫米×500毫米×40毫米。用于泥厂、铝厂等工业炉窑的保温和隔热。

    从商品工艺流程及用途分析,该商品应属于矿质棉制的的板材,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六,该商品应归入税则号列6806.1000。

    Z2009-152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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