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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94.05  商品名称:展架
    发布时间:2011-09-21 09:14:47  浏览:238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4.05

    展架

    该商品一般放置在商店内展示手机、照相机、化妆品等小商品,安装有灯箱,可同时展示品牌等。该商品同时具有货架展示和广告灯箱的作用。

    会议决定,该商品的灯箱起主要作用,应归入税目94.05项下。

    J2009-0025

    200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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