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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0712.3910  商品名称:精制香菇
    发布时间:2011-09-20 14:21:57  浏览:239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0712.3910

    精制香菇

    “精制香菇”的加工为:鲜香菇初加工—热风脱水—筛选—蒸汽抹面除尘—微波杀菌烘干—分装称重—无菌真空包装—金属探测—外包装等加工而成的产品。该产品为真空包装,保质期一般为三年。 

    参照国家罐头食品分类标准“GB10784-89”,蔬菜类罐头按加工方法和要求不同,分成清渍类、醋渍类、调味类和盐渍(酱渍)蔬菜罐头。该商品不属于蔬菜类罐头食品的商品范畴,且其杀菌加工未超出第七章的生产范围。因此,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精制香菇”应按干蔬菜归入税则号列0712.3910。

    Z2010-0001

    201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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