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10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2106.9090  商品名称:微晶纤维素
    发布时间:2011-09-20 14:21:57  浏览:246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106.9090

    微晶纤维素

    “微晶纤维素”的具体成份:微晶纤维素60~80%,羧甲基纤维素钠5~20%,卡拉胶2~10%,葡萄糖2~10%,主要添加在花生牛奶和谷物类饮料中,起抗结剂作用,其添加量为0.12%。

    该商品是一种调配好的添加剂,并且添加的葡萄糖属于第三十八章章注一(二)的“食物或其他营养物质”。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六及第三十八章一(二)的规定, 商品“微晶纤维素”应归入税则号列2106.9090。

    Z2010-0005

    2010年2月28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