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10年商品归类决定(Ⅰ)
    税则号列:9031.1000  商品名称:轮胎动平衡实验机
    发布时间:2011-09-20 14:21:57  浏览:245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031.1000

    轮胎动平衡实验机

    该商品用于测试成品轮胎平衡性能,如轮胎的静不平衡、力偶不平衡和上下面不平衡量。设备由轮胎输入和定中心工位(轮胎定中心)、动平衡测试工位(测试轮胎平衡性能、打标记)、设备控制系统(配置触摸屏操作界面)、测试系统计算机和电子元件(通过计算机分析确定不平衡量和角度值)组成。

    该商品用于测试轮胎的平衡性能(静不平衡、力偶不平衡和上下面不平衡),轮胎可视为机械零件,故该商品符合税则税目90.31及其子目条文的描述,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将其按机械零件平衡试验机归入税则号列9031.1000。

    Z2010-0065

    2010年2月28日

     

     

  • 标签:
  • 归类决定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