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税则号列:2932.2090  商品名称:青蒿素
    发布时间:2013-05-30 10:00:06  浏览:1912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决定文件

    生效日

    备注

    2932.2090

    青蒿素

    该商品为白色粉末,味苦,青蒿素含量99%以上 25公斤/其从中药黄花蒿提取有效成分并精制而得,为抗疟药,可直接使用,也可转化成青蒿琥酯等

    该商品为抗疟原料药,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应按仅含氧杂原子的杂环化合物(内酯)归入税则号列2932.2090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26号关于公布2013年商品归类决定(I

    201361

     

     

  • 标签:
  • 税则号列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