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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824.90  商品名称:电子烟芯体(烟弹)
    发布时间:2015-01-01 10:26:36  浏览:1516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3824.90

    电子烟芯体(烟弹)

    英文:Cartridge for an electronic cigarette

        电子烟芯体,由塑料烟嘴和塑料管组成,塑料管内含有吸附材料,其由丙二醇、甘油、尼古丁和乙醇组成的溶液所浸透。该芯体用于电子烟中,电子烟加热汽化芯体中的溶液,从而产生蒸汽雾供吸烟者吸入。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

    W2014-359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2011年9月第48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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