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网 > 海关数据库 >  商品归类决定  > 世界海关组织2011年至2012年商品归类决定  > 正文
 
税则号列:8523.51  商品名称:微SD卡
发布时间:2015-01-01 15:54:35    浏览:168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23.51

微SD卡

英文:“Micro”SD (Secure Digital ) card

    俗称闪存卡。包括一个非导电基板(无论是否有印刷电路板)带有一些可以与主机接口连接的铜导电迹线和一个焊盘。其上装有一个闪存集成电路(闪速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一个微处理器集成电路和一些无源元件。尺寸为15毫米×11毫米×1毫米。

    当SD卡插入一个特定设备(例如打印机、移动电话、录像设备、数码相机、数据采集终端、视频游戏机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便可以从卡中存取数据,卡的电能由与卡连接的应用设备提供。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第八十五章注释四(一)]及六

W2014-374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2012年9月第50次会议通过

海关处罚决定-详情页-右侧广告
  •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