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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543.70  商品名称:电子香烟
    发布时间:2015-01-01 16:08:15  浏览:1519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8543.70

    电子香烟

    英文:Electronic cigarette

        使用电池工作的一种装置,外形呈圆管状,类似卷烟,长约150毫米,直径约11毫米。当使用者从该装置中吸气,气流传感器探测到气流,启动一个雾化器,加热并使烟弹内的液体蒸发,使用者吸入该装置产生的雾气。成套装配用于零售,配有电源线、充电器和5支备用的烟弹。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三(二)及六

    W2014-377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2011年3月第47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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