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2015)
    税则号列:3304.99  商品名称:可注射皮内凝胶
    发布时间:2015-01-01 16:59:45  浏览:1529次
    序号 税则号列
    归类决定
    编号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生效文件 生效日期 归类依据 备注
    109 3304.99 W2014-109 可注射皮内凝胶
    英文:Injectable intracutaneous gel
        已配定剂量制成零售包装;盒子中包含一个1毫升无色玻璃制注射器和一个泡罩包装的针头;有0.4或0.7两种剂量。它被用作皱纹修复和通过在皮肤或嘴唇注射来增强嘴唇。通过玻璃注射器提供凝胶,凝胶含有水(1毫升)、氯化钠(9毫克)、透明质酸(20毫克)、磷酸二氢钠和磷酸氢二钠。透明质酸是通过细菌发酵和稳定的生物工艺生产的。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 标签:
  • 税则号列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