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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512.30  商品名称:机动车用信号器
    发布时间:2015-01-01 16:44:45  浏览:1525次
    序号 税则号列
    归类决定
    编号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生效文件 生效日期 归类依据 备注
    278 8512.30 W2014-278 机动车用信号器
    英文:Electrical apparatus of a kind used in a motor vehicle
    其他:Whistler 1120

        用于警告司机附近有速度探测装置 (雷达枪或激光枪)启动的机动车用电气装置。当探测到速度探测装置发出的微波时,该装置发出视觉和声音信号。报验该套装置由雷达/激光探测器、挡风板、电源线、保险丝及零件、印刷材料及操作手册构成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子目级归类根据归类总规则三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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