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世界海关组织部分商品归类决定(2015)
    税则号列:9029.20  商品名称:用于频闪观测检查点火时间的闪光装置 (点火时间灯)
    发布时间:2015-01-01 14:37:00  浏览:1440次
    序号 税则号列
    归类决定
    编号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生效文件 生效日期 归类依据 备注
    330 9029.20 W2014-330 用于频闪观测检查点火时间的闪光装置 (点火时间灯)
    英文:Flash apparatus for stroboscopic checking of ignition timing
        该商品用于内燃机点火时间的检测,包括有:
        1.一个继电器,用于6伏至12伏电压自动调整;
        2.一个变压器,用于将电压升至闪光管所要求的450伏电压;
        3.一个同步震荡器;
        4.贮存电能电容器。
        当与被检测发动机的一个火花塞供电电路相连接时,可产生与之同步的闪光。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93号 2015/1/1
  • 标签:
  • 税则号列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