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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8711.9010 商品名称:单轮电动平衡车
    发布时间:2016-02-25 11:35:16  浏览:1608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日

    备注

    8711.9010

    单轮电动平衡车

    单轮电动平衡车又称智能电动独轮体感车、风火轮等,主要包括车体、车轮、电动机、蓄电池、驱动电路、控制电路、传感器(陀螺仪、加速度计)等。

    电动平衡车的工作原理是系统以姿态传感器(陀螺仪、加速度计)来监测车身所处的俯仰状态、左右倾斜状态和状态变化率,通过高速微控制器计算出适当数据和指令后传给驱动电路,然后驱动电动机产生前进或后退的加速度来达到车体前后平衡的效果。

    单轮电动平衡车可在人的意识控制下保持自平衡,并根据人的意图进行运动。

    主要技术参数:

    额定时速:20公里/小时;电机功率:450瓦;续航里数:35公里;电池容量:174瓦时(WH);额定负重:120千克;车身自重:10千克;额定爬坡:30度;;轮胎尺寸:14寸;充电时间:160分钟。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单轮电动平衡车”应归入税则号列8711.9010

    J2016-0008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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