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中国海关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IV)
    税则号列:8527.1300 商品名称:iPod nano 7
    发布时间:2016-06-01 15:39:34  浏览:1755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裁定

    编号

    生效日

    备注

    8527.1300

    iPod nano 7

    尺寸76.5mm x 39.6mm x 5.4mm,重量31g。配备2.5英寸Muti-Touch显示屏、16GB闪存、内置蓝牙技术、Lightning接口及耳机插孔。包装盒内含耳机、Lightening to USB连接线及快速入门指南。

    本产品无CPU,操作系统为nano os系统,不开源也不可自行安装软件。

    本产品无摄像头。

    本产品不具备游戏功能

    iPod nano 72.5英寸触摸显示屏,16GB内存,具有音频播放、视频播放、图片显示和FM收音等功能。该产品是一种带声音的录制、重放等功能的无线电广播接收设备,根据归类总规则三(二)及六,应将其按无须外接电源的无线电收音机归入税则号列8527.1300

    C0013

    201661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