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商品归类决定 > 世界海关组织2013—2014年商品归类决定(II)
    税则列号:9403.20 商品名称:钢制机柜
    发布时间:2017-05-09 10:49:59  浏览:1121次

    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依据

    归类决定编号

    生效文件

    生效日

    备注

    9403.20

    钢制机柜

    该商品为自立式,尺寸为(高×宽×深):2000毫米× 600毫米 × 600毫米,具体规格如下:

    可锁玻璃前门;

    开放式背板;

    开放式基底(无底座);

    两扇可锁可拆卸的钢制侧门,相邻侧门拆卸后实现多个机柜联排且内部设备相互连接;

    四根穿孔杆拧紧于侧壁上,以固定放置于机柜内部的设备;

    与该机柜一起报验的还有50端口语音接插板,该接插板使用时装于机柜内部,但为了运输方便,并未与机柜装配在一起。其他后续要装在机柜内但未随机柜一起报验的仪器设备还有断路器、业务版、电源插座、跨接线棒/电缆支架和路由器。

    与机柜一起报验的接插板需要单独归类。

    又见8536.90/2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

    W2016-056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79号

    2017.1.1

    协调制度归类意见汇编(第三版)增补第6号

    (WCO协调制度委员会第54次会议通过)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相关内容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