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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则号列:3302.90  商品名称:以酒精溶液中的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发布时间:2018-11-12 15:31:21  浏览:916次

    序号

    25

    归类决定编号

    W2018-25

    子 目 号

    3302.90

    商品名称

    以酒精溶液中的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制品

    英文名称

    Preparation with a basis of odoriferous substances in alcoholic solution

    其他名称

     

     

    以酒精溶液中的芳香物质为基本成分的制品,按重量计含有:乙醇(99.47%)(按容量计酒精浓度96.1%)、芳香物质(0.5%)、邻苯二甲酸二乙酯(芳香物质的变性剂和固定剂)(0.02%)和亮绿(Green S, E-142)(染料、防腐剂和杀菌剂)(0.003%)。

    芳香物质的主要成分是从精油中分离出的柠檬烯(按重量计约80%)、柠檬醛、芳樟醇和香叶醇。该产品被用作制造香水、古龙水等产品的原料。

     

    归类依据

    归类总规则一(第三十三章注释二)及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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