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尽管规定了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但是并没有规定特定减免税货物(含不作价设备)进口须征增值税。目前不作价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是国务院制定的(见国发[1997]37号),因此在国务院正式文件予以取消前,有关政策仍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