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38号)的内容,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被提高到14%;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被提高到11%;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被提高到9%;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被提高到11%、13%;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被提高到9%、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