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加工贸易中的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贵司若符合上述关于加工企业的条件则可按委托加工贸易方式或是异地加工贸易方式办理海关手续。关于委托加工或是异地加工的区别以及海关手续的办理,请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