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检验检疫
    婴幼儿奶粉进报检时是否需提交预审证明?
    发布时间:2008-09-28 15:23:00  浏览:1505次
    问: 您好!我想从深圳进口一批婴幼儿奶粉,被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告知需提供《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检手续。请问,婴幼儿奶粉属于特殊食品吗?为什么在其他口岸报关的时候没有这样的要求? 答:

    根据现行相关规定,深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本局业务的具体情形将进口乳制品、婴幼儿食品划入了特殊膳食食品范畴,在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时需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核发的《进出口特殊食品预审证明》。而国家质检总局没有对婴幼儿奶粉的进口手续做出特别的规定。一般情形下婴幼儿奶粉进口时需提供“入境货物通关单”。关于报检时是否需要提供预审证明,请向当地检验检疫局查询。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