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走私犯罪
    能否撤回海关纳税争议行政复议向法院起诉?
    发布时间:2008-10-23 10:57:00  浏览:1566次
    问: 孙律师,请问如果对海关的征税有异议,已经向海关提起复议的情况下,能够申请撤回复议然后向法院上诉吗?我认为复议也是官官相护,不如到法院告。 答: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78号,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与海关产生纳税争议的,应当先经行政复议程序,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撤回复议的情况不属于复议前置,不能在撤回复议后向法院起诉。另外,在诉讼程序中,“上诉”专指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后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二审申请,您的提法不准确。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