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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归类争议中是否可以先不交关税?
    发布时间:2008-09-10 11:27:00  浏览:1550次
    问: 您好!我公司是一家进出口公司。我们的报关员在报关时被海关告知商品的归类错误,但我们认为我们的对商品的归类没有错误。根据海关的归类我们要多缴不少关税。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先不交纳关税,等争议解决了再交?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第六十四条,当纳税义务人对商品归类有异议时,必须先缴纳关税,然后向作出归类决定的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里,行政复议是前置程序,即必须经行政复议这一程序;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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