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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口设备后零件不合格退出境是否适用“无代价抵偿”?
    发布时间:2008-10-16 14:28:00  浏览:1485次
    问: 我公司进口一批设备,但其中一零件不能用,在保修期内外商赔了一个零件给货主,但外商不接受整批设备退货,请问该零件如何报关?咨询其他人有的说可以用“无代价抵偿”,有的说不行。如果按一般贸易报关,货主是否一定要付款给外商?货主愿意打税,但不付款给外商可不可以?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纳税义务人申报进出口的免费或者更换的货物,其税则号列与原货物的税则号列不一致的,不适用无代价抵偿货物的有关规定,海关应当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因此,您的情况不适用“无代价抵偿”。如果按一般贸易报关,向海关申报时需提交的单证之一是出口收汇核销单,并要求进行外汇核销,也就是涉及您说的要对外付汇。按照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若不实际付汇,将无法核销该货物项下的外汇核销单,并由此导致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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