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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口岸IC卡
    发布时间:2008-11-01 10:28:00  浏览:1067次
    问: 我司以前为进料加工方式进出口的,现我司已申请了自主进出口但旧的电子口岸IC卡还未注销请问可以申请一个新的电子口岸IC卡并存吗?请给予答复谢谢! 答:

    您所指的应是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根据海关总署2001年第1号联合公告,企业申请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的用户身份认证及资格审查,以保证网上信息交流和数据交换的安全。身份认证具有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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