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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份报关单出口货物不同货源地的申报事宜
    发布时间:2009-01-16 09:30:00  浏览:1858次
    问: 出口两台机器,两台的境内货源地各不相,是否需要分单申报?可否在同一报关单上申报在备注栏中标明另外一台境内货源地?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境内货源地按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确定,出口货物产地难以确定的,填报最早发运该出口货物的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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