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属于该办法规定减免税范围的,均可向海关申请办理减免税。关于捐赠者的界定、减免税范围、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时间等,请查阅该办法。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及我国履行国际条约规定进口物资减免税的审批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收入中国海关律师网法规库“海关通关与关税类”项下“减免税法规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