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已征进口关税的货物,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退还关税。海关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有关退税手续。贵公司可按上述规定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海关说明理由,提供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办理退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