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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进料成品退换可以获得付汇联吗?
    发布时间:2009-12-29 09:23:31  浏览:2218次
    问:我公司是一家做进料加工的企业。现有一批已出口的成品要退回来,但进料加工的退货只能按“进料成品退换”来申报,海关关员说该贸易方式是不能拿付汇联的,请问是这样吗?谢谢。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的规定,进料成品退换(监管方式代码“4600”)属于不得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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