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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海关稽查补税不服可以复议或起诉吗?
    发布时间:2010-07-18 11:05:55  浏览:1979次
    问:您好,我们是厦门的一家企业,5月初厦门海关对我司进行了稽查,星期三厦门海关作出要求我司进行补税的通知,我司领导对此不服,让我了解对海关要求补税这个问题是否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特来咨询,还望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纳税义务人对海关确定补税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海关作出的相关行政决定依法缴纳税款,并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向上一级海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本网站专业律师,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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