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们是黄埔关区的一家企业,6月初黄埔海关对我司进行了稽查,而且还查封我司的会计帐簿,直到现在也没有解除,这对我司的财务工作造成很大的的麻烦,财务人员无法正常记帐,请问我司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请求黄埔海关解除对我司帐簿的查封吗?请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总署第166号令),对海关稽查决定或者其他稽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您可参阅该办法,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