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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结算的贸易报关时还要提供外汇核销单吗?
    发布时间:2011-02-15 08:42:32  浏览:1726次
    问:您好,我们深圳的一家企业, 我们公司过年前刚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我想请请教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企业以人民币结算进出口贸易的货款,请问我们报关时是否要提供外汇核销单?敬请回答,谢谢!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联合公告2009年第10号(关于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和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不需要提供外汇核销单。 您可参阅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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