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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企业如何在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
    发布时间:2011-07-21 08:34:05  浏览:1813次
    问:您好,我们是一家机械制造企业,我司出口了一批电脑锣到印尼。根据我们与客户签订的付款协议,该批出口货物收汇期限属于远期收汇,现在需要去外汇局办量远期收汇备案。请问出口企业如何办理远期收汇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谢谢!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07号)对预计收汇日期超过报关日期180天以上(180)的,出口单位应当在货物出口报关后60天内凭远期备案书面申请、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协议、核销单、报关单及其他相关材料向外汇局办理远期收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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