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会员登录
/
注册
简体
/
繁体
ENGLISH
首页
最新动态
海关法库
海关数据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评
成功案例
律师著述
法律服务
关于我们
绝对专业化 · 强势国际化
政策发布
海关查获
律师风采
对外贸易管理
海关通关与关税类
加工贸易管理类
进出口商品检验类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类
行政处罚与走私犯罪
复议与法律救济
产业(商品)贸易政策
国别(地域)贸易政策
出入境管理类
财税法类
海关处罚决定
商品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通关监管
关税征管
海关估价
商品归类
减免税
外贸管理
加工贸易
检验检疫
知识产权
出口退税
外汇核销
海关稽查
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自贸咨询
贸易纠纷
跨境电商
走私犯罪
物品通关
出口管制
财税法类—出口退税
财税法类—虚开发票
财税法类—涉外财税
财税法类—外汇
财税法类—其他财税
走私犯罪刑事辩护
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
出口退税争议及刑事辩护
行政处罚与争议解决
进出口税与纳税争议解决
外贸进出口管制
企业合规与AEO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跨境电商与个人物品
检验检疫与卫生检疫
走私犯罪刑事辩护
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
出口退税争议及刑事辩护
海关行政处罚与争议解决
进出口税与纳税争议解决
外贸进出口管制
企业合规与AEO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跨境电商与个人物品
检验检疫与卫生检疫
走私刑事辩护
海关行政处罚
关税纳税争议
知识产权代理
现场应急处理
贸易准入合规
绝对专业化 · 强势国际化
知识产权
跨境电商
走私刑辩
行政处罚
海关估价
商品归类
海关稽查
贸易合规
出口退税
海淘代购
AEO认证
国际贸易
律师团队
律师专栏
关于我们
合作伙伴
联系我们
全站检索
最新动态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评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法库
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行政处罚信息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关税征管
上海兰迪海关部最新动态及与海关业务有关的最新资讯
邮寄自用的手表是否要征收关税
发布时间:2011-09-05 08:44:34  浏览:1834次
问题描述: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具体通关纳税事宜您可参阅“邮递物品进出境通关指引” 。
兰迪海关部-:
问:您好,我是一名在瑞士读书的留学生,我想邮寄两块瑞士产的机械手表送给我父母,作为送给他们结婚纪念日的礼物,请问在宁波海关通关时海关是否要征税?谢谢。
答:根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具体通关纳税事宜您可参阅“
邮递物品进出境通关指引
” 。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标签:
|邮寄手表|
进境物品进口税
|
物品征税
|关税征管|
赞一下/
0
评论/
0
分享: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