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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货物收汇有差额如何办理外汇核销?
    发布时间:2011-12-09 08:44:15  浏览:2054次
    问:您好,我司是湖北一家生产型企业,我司有一批出口货物因客户关闭结业的原因导致我司不能全额收汇,也就是不能按规定收汇核销,外汇差额有15万美金左右,请问我对该笔外汇业务应该如何核销?谢谢。

    答:《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3]107号)对出口单位申请办理差额核销凭证、说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作出了明确规定,您可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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