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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贸易生产使用非保税料件可以事后向海关说明吗?
    发布时间:2016-05-20 10:19:43  浏览:1684次
    问:您好,我司是一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在生产成品的过程中发现要使用一些非保税料件,用量不多,请问我司可以先使用再向海关说明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货物监管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加工工艺需要使用非保税料件的,经营企业应当事先向海关如实申报使用非保税料件的比例、品种、规格、型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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